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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重庆市税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6 15:40

重庆市税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我校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2020年联合申请成为重庆市税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鼓励税务硕士积极参与创新研究,特开展2021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来源

  详见附件1《选题指南》,可对选题指南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负责人为西南政法大学税务硕士,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但项目组成员必须为硕士研究生。

  2.每生每年只能申报或者参加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人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

  3.研究年限为1年。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阅读附件1《选题指南》,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申报书》和附件3《汇总表》。

  2.请以Word格式和PDF格式提交《申报书》的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申报书”、“负责人姓名+汇总表”为附件,压缩打包并作为邮件标题于2021125日前,发送至邮箱52391002@qq.com。

  (三)项目立项

   培养基地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拟资助重点项目3-5项,一般项目8-10项。

   四、资助方式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0.3万元。资助经费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管理。项目结题后,负责人凭拨款通知单,到财务处据实报销课题费用。

   五、项目结项

   1.创新项目以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形式结题。重点项目须提交1份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并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结题;一般项目须提交1份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并在普通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结题。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一般不少于2万字,且需经培养基地验收,如重点项目在CSSCI来源期刊、一般项目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免于验收。为鼓励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每个项目按不超过0.3万元标准另行资助论文发表费用

   2.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与研究内容相关,且注明“重庆市税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创新项目”字样。

   3.项目结项时,负责人填写结项申请表,连同成果交培养基地。

          4.申请并获得项目立项的成员,优先进入联合培养基地展开实习实践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15086808890;刘老师 18523140956

 


相关附件:

  • 汇总表.xls
  • 申报书.doc
  • 项目指南.docx
  • 重庆市税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创新项目申报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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