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为培养学生审计、会计与法律融合的思维,商学院诚挚邀请深圳广深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及深圳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陈叔军老师于致理楼5016会议室开展以“司法会计在司法实践中向前发展”为题的讲座。商学院审计系主任胡耘通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2019级和2020级审计硕士100余人到场聆听。
图一:审计系主任胡耘通主任介绍(摄影:何姝瑄)
讲座在胡耘通教授的介绍下顺利开始,陈叔军教授围绕司法会计的工作内容、司法会计与审计、会计的区别以及司法会计的法律渊源三个方面开展,结合同学们对三个问题的看法做出点评,最后通过案例分析教导同学们要加深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讲座强调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鉴定的权威性不受明文规定的限制,更加倚重于“参照”而不限定于“按照”和“根据”,即需要同学们注重实践的作用。陈叔军先生通过对专有名词如“补充鉴定”、“诚信鉴定”等的区分加深了同学们对司法会计业务的理解,后提“自侦自鉴、自诉自鉴”对司法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讲座尾声,陈先生又分享了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对理论知识的重视,引出同学们应以专业为本,以实践为辅的学习理念。
图二:陈叔军先生讲授(摄影:何姝瑄)
图三:同学分享观点(何姝瑄)
山高水长,学无止境。本次讲座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案例贴切,体现了商学院法商融合的教学理念,使得会计、审计、法律思维更深入同学们心中。实践是对知识的检验也是对自我的挑战与提升,充足的知识积累与熟练的操作实践结合更能让同学们成长为适应社会的“财会人”!
主讲人简介:
陈叔军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深圳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国际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陈叔军曾任第十二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第五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第二届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第六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第八届深圳市会计学会理事、第三届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
陈叔军1993年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科合格,从此踏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998年首次接受司法机关委托从事司法会计鉴定20多年,鉴定数量数百例,鉴定金额超过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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